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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 2023-05-3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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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

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一)管控时段和要求


1、2023年6月4日至10日、6月12日至17日为中高考时期环境噪声管控时段。


2、管控时段,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 至14:00)禁止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对居民区、考点周围排放环境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宣传引导和排放监管。


3、高 考 ( 6 月 7 日 至 1 0 日 ) 及 中 考 ( 6 月 1 5 日 至 1 7 日)考试期间,严禁造成考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各类施工噪声污染及其它固定源噪声污染。


(二)严格夜间施工审批


中高考时期环境噪声管控时段内,夜间施工审批和监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须昼夜连续作业,且位于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市政重点工程和差别化管理工地,施工单位须在获得工地周边受影响考生及家长同意、妥善安置考生的前提下,提前3-5天向工地所在县区行政审批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附建设工地周边考生妥善安置的相关材料),由所在县区行政审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审批。


2、禁止审批考试期间的夜间施工申请:6月6日22:00至10日6:00、6月14日22:00至17日6:00)。


3、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须昼夜连续作业,且周边2公里范围内无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工地,施工单位须获得所在街道出具的周边“无居民区、无考生”相关证明,并提前3-5天向工地所在县区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4、建设工地因夜间施工被噪声投诉且经核实确认的,城管部门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连续施工行为。


5、禁止审批使用电钻、电锯、电刨、风镐、发电机等高噪声机具的申请。


6、抢修、抢险作业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执行。


(三)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作业要严格落实“六规范、两监控”管控措施,停工期间要做好现场保洁及裸土覆盖。严格执法检查,对中高考管控时期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按照相关法规给予查处。

来源:临沂河东环境


    编辑者:zyf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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