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事关临沂,电动车充电1度0.555元!

临房网 2021-09-1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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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日起施行


电动车不许进入


高层民用建筑及楼内充电


鼓励各社区等


设置电动车存放及充电场所


但充电问题还未完善全面


充电的价格设定存在争议


为规范充电市场价格秩序


支持充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拟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充电1度0.555元


山东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征求意见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话题登上同城热度第4,说明电动车已成为全民普及的交通工具,大家分外关注。


 住宅小区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 


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充电1度0.555元


 社会公共场所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 


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


01


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标准。


 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 


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的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场所 


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


02


电费+充电服务费


明确了“电费+充电服务费”的价格形成机制。


其中,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自主定价。


03


充电计价单位


三种计价方式同时存在,导致广大居民难以横向比较不同充电设施充电效果,存在消费不透明问题。


因此《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计价单位为“元/千瓦时”。


04


明确结算标准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网企业、物业公司、充电设施、居民用户之间的电价结算标准。


电网企业与物业公司


按每千瓦时0.501元标准结算


物业公司与充电设施


按0.555元标准结算(中间价差用于补偿物业公司供电损耗)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


按每千瓦时0.555元标准与居民用户结算(充电设施供电损耗通过充电服务费收取)


上述只是个大致方向


目前还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中


小伙伴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积极投稿


大家可以分享一下


自己平时充电的花费


    编辑者:m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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